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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国际贸易法模拟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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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考试模拟题

注意:国际贸易法本学期第一次实行网络考核,其考核形式与内容和以往相比会发生很大变化,以下资料仅根据以往考试和作业整理,仅供参考。

一.单选题

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价生效的时间是( B )

A.发价发出时 B.发价到达被发价人时 C.被发价人表示接受发价时 D.合同成立时

2.根据《海牙规则》.《华沙公约》和《国际货协》的规定,空运单.铁路运单与海运提单的不同是( C )

A.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的凭证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 B.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 C.海运提单不是物权凭证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 D.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任何

3.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在卸货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迟延提货或拒绝提货的,船长可将货物卸在仓库或其他适当场所,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的承担者是( C )

A.托运人 B.承运人 C.收货人 D.购买人

4.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的被允许的合理绕航发生的情况是( A )

A.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 B.企图一个著名的港口城市 C.为了接受新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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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 D.合同中虽然没有约定,但收货人发出指示

5.关于C组贸易术语,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 )

A.在CIF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转移 B.CIF是在目的港船上交货 C.CIP是在装运港船上货 D.在CPT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目的港交付时转移

6.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各贸易术语中卖方义务最大的是哪项?( C )

A.FAS B.FOB C.DDP D.DDU

7.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被称为下列哪种提单?( C )

A.已装船提单 B.不清洁提单 C.收货待运提单 D.备运提单

8.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下列哪个合同?( B )

A.航次租船合同 B.定期租船合同 C.光船租赁合同 D.班轮运输合同

9.FOB合同的交货地点是( B )

A.指定装运港卖方指定的船上 B.指定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上 C.指定装运港码头 D.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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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有关国际贸易动机的生产要素比例学说的创始人是(C )

A.亚当·斯密 B.大卫·李嘉图 C.俄林 D.保罗·萨谬尔森

11.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在国家关系中,国家之间在国际贸易中应相互给予(B )

A.国民待遇 B.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C.普遍优惠待遇 D.特别优惠待遇

12.完成《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起草工作的是(A )

A.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B.巴黎国际商会 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D.国际法协会

14.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于(B )

A.确定合同的效力 B.确定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 C.确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D.确定产品责任的承担

15.负责起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指导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主要有大卫和巴布斯库及(A )

16.A.施米托夫 B.穆尔 C.哥尔德斯坦 D.杰克逊

17.甲国A公司于某年8月14日将其出售给乙国B公司的货物交付给承运人,该承运人8月16日将该货装船运出,8月20日B公司与丁国的C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运输途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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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货物,并于8月25日将上述货物的全套正本提单等交易单证作为交货依据交付给C公司,上述货物的风险转移时间是(A )

18.A.8月14日 B.8月16日 C.8月20日 D.8月25日

19.对于电子商务问题,迄今为止真正全面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的统一法是(D )

20.A.《数据电传交换的统一行为守则》 B.《跟单信用证统一贯例》 C.《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 D.《电子商业示范法》

21.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买方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最大的国际贸易术语是(D )

A.DDP B.FCA C.FOB D.EXW

22.将海运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基础由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改为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的是(C )

A.《海牙规则》B.《维斯比规则C.《汉堡规则D.《华沙-牛律规则》

23.A公司搭载于某航行途中货轮上的1000吨袋装水泥,在货轮穿越一狂涛区时,为保证货轮和其他几个货主的仪器设备的安全,被船长下令全部抛入大海。最后该货轮安全抵达目的港,A公司的水泥却已全部被抛弃。A公司的损失属于(D )

A.全部实际损失 B.推定全损 C.单独海损 D.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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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被保险人将残存的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请求赔付全部保险金额的条件是货物发生了(B )

A.实际全损 B.推定全损 C.部分海损 D.共同海损

2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联运经营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A )

A.接货到交货 B.装货到卸货 C.仓至仓 D.门到门

2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保险人对于海上运输货物的保险责任起迄为(A )

A.仓至仓 B.钩至钩 C.舷至舷 D.装至卸

27.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是(B )

A.T/T B.L/C C.D/D D.D/P

28.进出口商品配额通常是指一国对指定货物在一定期间(A )

A.允许进口的限额 B.应履行的进出口义务限额 C.应履行的采购份额 D.对其进出口份额进行分配

29.目前没有在GATS下达成多边市场准入承诺协议的服务部门是(D )

A.电信服务 B.金融服务 C.自然人流动 D.海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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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美国反倾销法中关于反规避措施的规定首次出现于(A )

A.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 B.乌拉圭回合协议法 C.1979年贸易协定法 D.1974年贸易法

31.我国已参加的有关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有(A )

A.《华沙公约》B.《海牙规则》C.《瓜达拉哈拉公约》D.《国际公约》

32.下列公约中,体现国内票据和国际票据立法分离的是(C )

A.《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 B.《统一支票法公约》 C.《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 D.《解决汇票本票法律冲突公约》

33.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承担第一付款人义务的是(B )

A.买方 B.保兑行 C.议付行 D.通知行

34.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的信用证属于下列哪种信用证?(C)

A.可转让信用证 B.光票信用证 C.保兑信用证 D.可撤销的信用证

35.某货轮在航行途中,A舱起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A舱共有三批货物,第一仳货物全部焚毁,另二批货物全部遭水浸,B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在上述损失中,(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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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舱后两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

B.A舱后两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C.A舱后两批货物属共同海损,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

D.A舱后两批货物属单独海损,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36.《汉堡规则》规定的索赔时效为(B)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37.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规定,一切信用证必须注明是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的,未加注明的视为下列哪种信用证?(A)

A. 不可撤销信用证 b. 可撤销信用证 C. 保兑可撤销信用证 D. 可转让信用证

38.关于提单中的承运人的责任问题,《海牙规则》实行的是下列哪种责任?(B)

A.不负过失责任 B.不完全过失责任 C.完全过失责任 D.推定的完全过失责任

39.国际公约中关于运输过程中的过失免责规定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矛盾的的是(B)

A.海洋运输 B.航空运输 C.多式联运 D.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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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信用证项下付款,付款银行发生付款错误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免责,不属于免责事由的是(D) A.真实性免责B.传递免责C.不可抗力免责D.表面不符免责

41.下列险别中,保险责任最大的基本险别是(C)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附加险

42.下列交易中,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司》的是(C)

A.我国从美国进口飞机 B.百度公司的股票在美国销售

C.我国某公司从秘鲁进口一万吨鱼骨粉D.内地游客在选购首饰

40.在(C)术语中,卖方没有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A. CFR B.CIF C. FOB D.CIP

4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B)内将货物不符合合同的情形通知卖方,他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权利。

A.1年B.2年C.3年D.4年

4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如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则买方支付价款的地点为(C)

A买方营业地 B卖方营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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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 D合同签订地点

43.英美法认为违反合同的主要补救办法是(C)

A实际履行B宣告合同无效C损害赔偿D减低价格

二、不定项选题

1.国际贸易术语是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的术语。它可以明确表示:( ABCD )。

A. 商品的价格构成 交易中的权利义务

B. 货物风险的划分 C. 卖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 D. 买方在

2.FOB.CIF和CFR三种贸易术语的共同点在于:( BC )。

A. 交货地点相同 议方式相同

B. 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 C. 风险划分的分界点相同 D. 解决争

3.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ABC )。

A. 要约过期 B. 要约被撤回 C. 要约被撤销 D. 要约未发出

4. 一项有效的承诺:( ABCD )。

A. 要由受要约人作出 B. 应采用要约规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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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在要约无规定时采用与要约传递相同的方式 D. 在送达于要约人时生效

5.国际上对所有权转移问题有( ABCD)的做法。

A. 以合同订立时间作为所有权转移时间 B. 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C. 货物特定化后以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决定所有权的转移 D. 交货时所有权转移

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必须承担(AB )义务。

A. 货物质量担保 B. 所有权担保 C. 提交货物 D. 支付货款

7.对卖方风险较大的结算方式是(ABC )。

A.信汇 B.票汇 C.托收 D.信用证

8.在贸易术语EXW中,卖方的责任是:( ABC )

A 在其所在地(工厂或仓库)把货物交给买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B 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

C 提交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D 自费办理出口和进口结关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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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贸易术语EXW中,买方的责任是:( ABC )

A 自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至目的地; B 承担卖方交货后的风险和费用;

C 自费办理出口和进口结关手续等 D 提交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10.F组表示正确的贸易术语有:( ABC )

A FAS意思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B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D FCA意思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11.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包括( ABC )。

A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B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C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 D国际河流货物运输

12. 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有( ABC )。

A 《海牙规则》 B 《维斯比规则》 C《汉堡规则》 D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13.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买方或其银行或提单受让人乐于接受( AB )提单。

A 己装船 B 清洁 C 指示 D 不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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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不包括对( AB )的责任。

A 舱面物 B 活动物 C 集装箱货物 D 危险物

5 航空货运单的作用是( ABC )。

A 证明托运人与承运人已订立国际航空货物的运输合同

B 证明航空承运人接受了货物

C 证明航空承运人收到货物的重量.包装.尺寸等

D 代表运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

6.提单的作用有:( ABC )

A 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

B 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

C 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

D 承运人收到货物重量证明

7.提单的种类有:(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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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B 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C 记名提单 D 指示提单

8.提单的种类包括:(BCD )

A 按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或提单)或联合运输单据

B 按运费支付时间分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C 租船提单 D 不记名提单

9.《海商法》规定了承运人必须履行的最低限度责任:( ABCD )

A 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

B 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C 照约定的或习惯航线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D 必要时可以绕航

10.《海商法》规定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其具体含义是:( 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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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开航前船舶适用于航行; B 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

C 船舶要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

D 在开航时船舶适用于航行

11.《海商法》规定列举了如下情况下免除承运人依法承担的责任:( ABCD )

A 承运人对船长.船员.领航员或承运人的其它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B 非承运人过失发生的火灾; 故;

D 战争或武装冲突;

C 天灾.海上或其它可航水域的危险或意外事

12.《海商法》规定列举了如下情况下免除承运人依法承担的责任:( ABCD )

A 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或司法扣押; B 罢工.停工或劳动受到;

C 海上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 D 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

13.《海商法》规定列举了如下情况下免除承运人依法承担的责任:( ABCD )

A 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 B 货物包装不良

C 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D 货物包装标志欠缺.不清楚

14.《海商法》规定列举了如下情况下免除承运人依法承担的责任:(ABCD )

A 非承运人过失造成的其它原因

B 运输活动物固有的特殊风险造成的活动物灭失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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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依照协议或法律或惯例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因这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

D 非承运人受雇人.代理人过失造成的其它原因

15.《海商法》规定了托运人的责任:( ABCD )

A 保证义务。 B 提交单证。 C 通知义务。 D 支付运费。

16.租船运输合同承租人责任如下:( ABCD )

A 承租人保证船舶在约定的航区内的地点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

B 保证船舶用于运输约定的合同货物;

C 承租人可将租用的船舶转租,但其原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受影响;

D 承租人保证船舶在约定的航区内的安全港口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

17.租船运输合同承租人有如下责任:(ABCD )

A 合同期内,船舶进行海难救助时,承租人有权获得扣除救助费用.损失赔偿.船员应得部分及其它费用后的救助款项的一半

B 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C 还船。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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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要使船处于出租人交船时相同的良状

18.据《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航空货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 )

A 货运单的填写时间.地点。《海牙议定书》删除了这一要求

B 起运地.目的地及约定的经停地点。《海牙议定书》取消了承运人这一权利

C 托运人.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及必要时收货人的名称

D 托运人.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及必要时收货人的地点

19.据《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航空货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 (ABCD)

A 货物名称.性质.包装件数.包装方式与标志.重量.数量.体积或尺寸及货物和包装的外观状况。

B 运费金额.支付时间.地点 C 货物价值 D 付费人

20.据《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航空货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 (ABCD )

A 货运单份数及随附单证 B 运输期限

C 注明该货运单受《华沙公约》或《海牙议定书》约束 D 运输航线

21. 订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应遵守( C )原则。

A 过失责任原则 B 绝对诚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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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保险利益原则 D 无过失责任原则

22. 可保利益体现为(ABCD)。

A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有所有权 B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有占有权

C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有担保物权和债权 D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依法承担风险和责任

23. 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包括( ABC )。

A 自然灾害 B 意外事故 C 外来风险 D 运输延迟造成损失的风险

24. 被保险人通常承担的义务包括( ABC )。

A 如实申报 B 及时提货 C 保全货物 D 支付保费

25. 保险公司承保水渍险的责任包括赔偿(ABCD )。

A 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 自然灾害造成的推定全损

C 意外事故造成的共同海损 D 意外事故造成的单独海损

26. 一般附加险包括(AB)。

A 淡水雨淋险

B 包装破裂险 C 拒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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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舱面险

27. 为防止海上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可以投保( ABC)。

A 平安险加保偷窃险 B 水渍险加保偷窃险

C 一切险加保偷窃险 D 一切险

28.伦敦保险业协会新的货物保险条款将保险险别分为( ABC )。

A 险别A B 险别B C 险别 C D 附加险别

29.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包括:( ABCD )

A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B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C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D 多式联运保险。

30.国际货物运输中会遇到各种意外事故,这些意外事故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ABC)

A 自然灾害。指与航行有关的海啸.地震.飓风.雷电等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

B 意外事故。指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碰撞.失踪等意外事故。

C 外来风险 D 海上险

三.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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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与国之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关系,以及与这些关系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些关系是国际贸易法主体在管理.协调或从事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各种交换活动中产生的。

2.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交往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为国际贸易交易当事方承认并遵守的原则和规则

3.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其要约已经送达受要约人之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4.光船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只将船及船上的机器和设备与承租人使用而不配备船员,承租人按双方约定支付租金的协议。

5.委托:是指在货物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将该货物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6.代位求偿: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或约定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作出赔偿后,被保险人将其对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向过失责任方提出索赔。

7.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和被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具有法律效力上的认可.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8.最大诚信原则: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有诚意.守信用.不隐瞒作为签约依据的主要情况和条件,应当将与投保有关的一切情况无保留地告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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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9.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示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10.仲裁:是双方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交付给的第三方,由其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司法争议解决方式。

11.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

1 2.电子数据交换(EDI)是指电子计算机之间使用某种商定标准来规定信息结构的电子传输,是将数据和信息规范化和格式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换和处理。

13.航次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费用的合同。

14.损害赔偿是指对由于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或损失,给予金钱上的补偿。

15.信用证是银行依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受益人的一种保证银行在满足信用证要求下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1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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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发价的撤销是发价人在其发价已经到达收发价人之后,即在其发价已经生效之后,将该项发价取消,从而使发价的效力归于消灭。

18.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19.定期租船合同 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

20.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

21.信用证 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书面保证。

22. 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越过船舷为止,履行其交货义务,自此,买方须承担一切费用及货物灭失或损害的一切风险。

23.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指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或出口国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时,必须取得进出口许可证方可进出口的制度。

24.绝对配额: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出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限额,达到这一后便不准进口。绝对配额方式可分为全球绝对配额和国别决定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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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海运单:Sea Waybill,S/W,又称为班轮运单货运输收据,是指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或货物已经能够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此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转让的运输单证。

26.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估计将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或被保险人丧失所有权,要收回这个所有权所需的费用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四. 简答题

1.不适用CISG的情形有哪些?

答: 供私人家庭使用而购买的货物销售.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根据法律执行令状和其他令状的销售. 证券.票据和货币的销售.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电力的销售。另外公约也不适用于合同中主要部分为提供劳务和服务的货物销售合同。

2.何谓根本违反合同?它将引致怎样的法律后果?

答:根本违反合同: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②卖方根本违约的情节:不交货.延迟交货.货物与合同不符.部分交货。③卖方根本违约的情节:拒绝支付货款.拒绝收取货物。

法律后果:凡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采取宣告合同无效.要求损害赔偿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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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述预期违约的补救方法。

(1)如果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a)他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缺陷;或(b)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行为。

(2)如果卖方在上一款所述的理由明显化以前已将货物发运,他可以阻止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即使买方持有其有权获得货物的单据。本款规定只与买方和卖方间对货物的权利有关。

(3)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他必须继续履行义务。

4.比较海运单和提单的异同。

答:(1)与提单的相同点:格式和内容大体相近;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和货物收据;托运人可凭其办理结汇手续

(2)与提单的不同:提单是物权凭证;海运单不具流通性

5.简述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答:1.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或约定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作出赔偿后,被保险人将其对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享有向过失责任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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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能成立:①保险标的损失是由第三方造成的②保险标的损失是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③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未向加害人所赔。

6.如何理解保险利益原则。

答:1.保险利益原则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和被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的认可.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2.保险利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一项重要原则。保险利益主要涉及保险标的所有权.承担经济风险或承担责任风险等方面。

3.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主要条件,这项条件的内容包括:法律所认可的利益.经济上的利益和确定的利益。

7.简述票据的性质和特点

答:性质:⑴票据是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或者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⑵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书面证券,它构成一种民事权利的凭证。

特征:⑴票据是有价证券;⑵票据是流通证券,它应通过交付或背书进行流通.转让,这种转让是事实上的票据所有权转让;⑶票据是无因证券;⑷票据是要是证券

8.国际贸易仲裁有哪些法律特点?

答:仲裁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仲裁活动以民间为基础.仲裁当事人广泛的自主权.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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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的保密性..仲裁的一裁终局性.仲裁裁决的执行便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特征:标的是货物;国际性;复杂性

9.要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答: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作的意思表示,也称发价或发盘。

构成要件:①缔约合同的建议要向特定的人发出;②要约的内容要十分确定; ③要约须表明要约人在要约被接收时承受约束的意思

10.卖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办法。

答:①要求实际履行;②交付替代物;③修理;④减价;⑤宣告合同无效

11.运单的法律效力。

答:①是订立运输合同的证明;②是承运人接受货物和承运条件的证明;③是收货人核收货物的依据;④是运费单据;⑤是托运人合法行使处置权的证书; ⑥是报关凭证。

12.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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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①买方直接付款是指由买方主动地把货款汇付给卖方的一种付款方式。

②银行托收是由卖方对买方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13.根据UCP500的规定,银行可以免责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答:(1)银行审单中的“四不管”,即不管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不管货物的实际情况;

不管买卖合同及其履行;不管买卖双方的关系及实际情况。(2)信息传递免责。银行对任何信息传递中的错误概不负责;(3)不可抗力免责。银行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4)对被指示方行为的免责。

14.简述TRIPS协议关于专利保护的主要规定。

答:在对专利保护方面,TRIPS协议的规定主要包括:(1)协议规定了专利权授予的普通性和非歧视性,引入了当今发达国家专利保护的一般原则。(2)扩大了专利保护的范围。如要求各成员方给予植物新品种以专利保护。(3)完善了专利保护制度。规定专利权人的独占权包括禁止第三人制造.使用.销售或以此目的进口专利产品和以专利方法制造产品的权利。(4)统一了专利保护的最低标准。专利保护期自登记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15.简述提单的作用。

答:(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据

(2)提单是承运人对货物出具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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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16.简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货物风险划分原则的规定。

答: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货物风险划分问题主要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将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相分离.(2)过失划分原则。即只有在当事人无违约过错时,才适用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的原则。(3)国际惯例优先。即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援用国际贸易惯例,则风险转移问题优先适用国际惯例而不适用公约。(4)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即货物在划拨于合同项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

17.不可抗力及其构成要件。

答: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其含义有三: 第一,不可抗力仅指客观情况,即于个体之外的事件,不包括单个民事主体的行为,从而排除了将第三人行为导致违约作为抗辩事由的可能。第二,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预见性,即合同当事人以现有的技术水平.经验无法预知。第三,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性。不可避免,是指不可抗力及其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必然性,而且当事人虽尽最大努力仍不能加以避免;不可克服,是指不可抗力及其损害后果发生后,当事人虽尽最大努力仍不能加以克服,因而无法履行或者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不可抗力的影响大小.范围各异,故免除违约责任的范围应有所不同。换言之,部分或者全部免责受限于不可抗力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而且,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以其发生于合同履行期间为条件,如果不可抗力发生于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迟延履行当事人不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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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否则无异于鼓励当事人怠于履行合同义务。

18.国际运输货物保险遵循的基本原则。

答:(1)可保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代位追偿原则

19. FOB术语.CFR术语和CIF术语的共同点。

答:三种常见的贸易术语,即FOB术语.CFR术语和CIF术语,其共同点有:第一,三种贸易术语都只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如果船舶没有明显的船舷时,应分别选择FCA.CPT和CIP三种术语来代替。第二,三种贸易术语都属于装运合同,卖方都在卖方国家的装运港交货,都不保证货物到达目的港。第三,三种术语下的风险转移都以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为界,卖方承担越过船舷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越过船舷后的风险。第四,三种术语下的出口报关手续都由卖方负责,进口报关手续都由买方负责。

20.简述CFR术语和CIF术语的区别

答:CFR与CIF的不同之处在于价格构成。按CFR 术语成交时,价格构成中不包括保险费,也就是说,买方要自行投保并支付保险费用,其余关于交货地点.买卖双方责任.风险及费用的划分都与CIF术语相同。

21.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

答:(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移交一切有关货物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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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货物的所有权转移与买方。

22. 简要回答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共同义务。

答:(1)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义务:首先,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宣告合同无效,必须向对方发出通知,该宣告只有在发出通知时才发生效力。其次,在遇到不可抗力时,义务人虽可不履行相关义务,但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不能履行义务的影响通知对方,而且承担因未发出适当通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三,在出售保全的货物时,拟出售方事前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合理的意向通知。(2)保全货物的义务。在买方违约.卖方仍占有货物或仍能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或在卖方违约.买方已经收到货物但准备退回货物时,权利方必须视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保全货物。权利方尤其是买方不能因为对方违约而对货物置之不理。由此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判断题

1.在贸易术语EXW中,卖方的责任最小,适用于各种方式的运输。(∨ )

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采用了以当事人营业地为标准,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国籍不予考虑。( ∨ )

3.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合同适用的法律指该国的实体法而不包括冲突规范,以此保证适用法律上的确定性。(∨ )

4.根据我国外贸法的规定,不是所有的中国法人和经济组织都有对外签署国际货物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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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合同的能力。(∨ )

5.只有经过国家的有关机构批准,授予其外贸经营权的特定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才能从事外贸活动,才能与外商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

6.凡未经法律授予外贸经营权的公司和企业一律不能从事外贸活动,其出口或从国外进口所需物品均应通过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和企业代为进行。( ∨)

7.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

8.要约在生效前的收回称为撤回。( ∨)

9.要约生效后的收回称为撤销。( ∨ )

10.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 )

11.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 )

12.《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都是目前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重要的国际公约。( ∨ )

13.租船运输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按一定条件将船舶全部或部分出租给承租人进行货物运输的合同。( ∨ )

14.租船运输合同分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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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 )

16.多式联运单据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按合同条款提交货物的证据。( ∨ )

17.《海牙规则》全称为《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它不是最早规范海运承运人责任的国际公约。(∨ )

18.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指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

19.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指进出口商对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交纳保险费,当货物在国际运输途中遇到风险时,由保险公司对进出口商遭受保险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的协议。( ∨ )

20.实际全损指货物全部毁灭或因受损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 ∨ )

21.推定全损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 ∨ )

22.定值保险单指载明保险标的约定价值的保险单。通常为货物的CIF或CIP价加上10%的买方预期利润。( ∨ )

23.流动保险单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如承保风险.费率.总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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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期限等事先预以约定,细节留待以后商定的保单。根据流动保单,被保险人按承保期间内能启运的货物价值预交保险存款,在每批需要承保的货物装运后通知保险人,保险单自动生效,每批货值从货物的总价值中扣除,直至保险总额用完,保险合同终止。(∨ )

24.预约保险单又称开口保单。与流动保单类似,只是在保单中未规定保险总金额。承保货物一经启运,被保险人通知保险人后,保单自动生效。合同终止取决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约定。( ∨ )

25.重复保险单指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与数个保险人,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合同。重复保险金额的总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价值。( ∨ )

26.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式保险合同。通常仅载有正式保险单正面的条款,如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货物名称.运输工具种类与名称.投保险别.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而对保险单背面有关保险人和被保险利义务的条款则不予登载。在当事人采用流动保单或预约保单投保时,被保险人得不到正式保单,只能得到保险凭证。(∨ )

27.承保人的责任起讫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起,至该货物到达保险单所目载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即通常称之为“仓至仓条款”。 ( ∨ )

28.索赔期限为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全部卸离运输工具后起算,最多不超过2年。( ∨ )

六. 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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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OB大连

我国的某一外贸公司以“FOB大连”出口200包纺织品,装船时经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装船后,我方外贸公司在第3天向国外的买方发出了装船通知,但是载运的船舶在起航后10个小时左右遭遇了恶劣天气,致使200包纺织品全部被海水浸湿。买方因为在第3天接到通知,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无法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于是要求我外贸公司承担责任。我方认为,货物被海水浸湿,这是风险造成的损失,不是我方责任造成的,风险在越过船舷时就已经转移,损失理应由买方自己承担。双方为此发生了争议。

问:损失就由哪方承担?

答:就由买方承担。理由是FOB术语下,货物风险在装上船时就已经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本案中货物被海水浸湿,这是由自然灾害风险造成的损失,不是卖方责任造成的。

2.CIF

有一份CIF合同,买卖一批蜡烛。货物装船的时候。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货到目的港,买方发现20%的蜡烛有弯曲现象,因而向卖方索赔。卖方拒绝赔偿,其理由是:货物在装船的时候品质是符合合同规定的。事后又查明起因是货物交给承运人后,承运人把该批货物装在靠近机舱的船舱内,由于舱内温度过高而造成的。

问:本案中卖方拒赔是否成立?

答:同意,卖方拒赔成立。因为,实际上,买方索赔与卖方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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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卖方的交货:CIF中买卖双方风险的转移以货物装上船时发生转移,即装运港货物装上船前卖方承担风险,货物装上船后买方承担风险。

(2)CIF中的保险部分(Insurance)是由卖方代理买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受益人为买方,非卖方。事后发生承保损失,由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保险单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能否索赔到手,卖方概不负责。

3.分批交货

有一份合同,出售中国晶晶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2月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要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交货均应撤销。

问:(1)上述情况。买方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2)若此份合同交易的是一套大型成套机械设备,再发生第五批品质不符,买方又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

答:(1)买方不能以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交货的撤销,他只能对第五批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因为一个分批交货合同,各批交货都应视为一个的合同,况且成交的是大米,某一批交货的品质有霉变,不一定影响其他各批货物的品质,因大米品质没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其次,买方也无其他充分理由断定,因卖方第五批交货品质不符,今后各批交货都会是品质不符的。但由于第五批大米确定品质不符,所以能就这一批提出索赔。

(2)若成交的是一套大型机械设备,其中一批品质违反合同(若又是根本性违约),那么买方不但可以宣告从这一批开始的以后各批货物无效,而且还可提出退回过去已交付的几批货款。因为一套大型机械设备的分批交货,各批之间的品质是相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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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案例——卖方义务

买方中国某公司与卖方英国某公司于1992年5月14日签订了2项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供应某货8000吨,交货期为1992年7一12月按月份分批交货,装货口岸为汉堡.鹿特丹.安特卫普,由卖方选择。成交以后,买方于1992年6月7日主动提前开出了信用证。此后,买方由1992年6一11月七次电函催促卖方发货。卖方在其四次答复中提到其供货人未能交货并对迟延发出通知表示歉意。1992年2月13日卖方致函买方,以英镑贬值为由,要求提高合同价格,买方末接受这一要求。合同终于1993年4月.5月部分履行;英方仍希望我方提高合同价格,我方末同意。1994年2月16日我方函告英方,声明收到该函告后45天内如果再不履行交货义务,即提请仲裁,要求赔偿损失。英方复函,由于买方1992年6月7日开立的信用证已过期,后来又未开立新的信用证,因此解除了卖方的交货义务。

买方于1995年5月20日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要求卖方赔偿买方的损失,即按照1993年6月29日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价计算共748000英镑,并要求卖方承担仲裁的一切费用。

问:买方申国某公司的请求是否正当?

答:中国公司的要求完全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对卖方违约时,买方可采取救济方式的规定。提交货物和转移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是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一项主要义务。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移交货物和单据,否则就要负违约责任。本案中英国公司在与中国公司签订合同后,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分批交货,先是迟延交货,后是拒绝交货,应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至于英方辩称,买方开立的信用证过期,那完全是卖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中国公司在合同订立后,实际履行期到来之前开出了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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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已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是符合合同规定和国际惯例的。后由于英国公司没有履行通知对方交货时间的义务,导致了中国公司开立的信用证过期,也不可能开立新的信用证,货物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理,一方的违约,必然导致另一方的不能正确履行合同,但违约方不能以此为由,认为对方违约,从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5. 预期违约问题

福建省某县家具厂生产的皮箱式样美观,结实耐用,用料考究,于90年代中期打入新加坡市场,很受欢迎,成为当地主要的出口创汇产品。1998年2月,新加坡狮城家具行向该家具厂发出购买皮箱的要约,要求订购2000只皮箱,并对皮箱的式样.用料提出了特殊要求,还要求皮箱必须在5月4日之前交货。该家具厂接受了该要约,双方于2月10日正式签约。签约后,家具厂即按照对方的要求,开始生产皮箱。然而3月25日,家具厂收到狮城家具行的传真,声称家具厂是乡镇小厂,生产能力极低,不可能按时履行合同,为防止家具厂预期违约,决定对合同宣告撤销。家具厂收到传真后,立即给狮城家具行回电话,说明至3月25日已生产出900多只皮箱,按照这个生产速度,截止交货日,完全可以完成,狮城家具行仅因为推测缺乏证据,因此无权撤销合同,这种行为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对预期违约所作的救济方式不符。考虑到双方以往的友好合作关系,希望狮城家具行按双方签定的和约履行自己的义务。狮城家具行对此末予答复。4月30日,家具常电告狮城家具行,2000只皮箱已按要求完全完工,请做好提货准备。但狮城家具行回传真说:合同早已撤销,不准备提货。某县家具厂遂于5月15日同北京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问:狮城家具行是否有权撤销合同,是否有义务履行合同?

答:狮城家具行无权撤销合同,应该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本案中,买方并不了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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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厂的生产能力,而想当然地认为家具厂将预期违约,因而单方面撤销合同,是不符合CISG要求的。根据CISG规定,“有在履行合同的日期到来之前,已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方可宣告撤销合同。买方在家具厂对其履约能力作了明确说明后,仍坚持撤销合同,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在买方对卖方的履约能力产生怀疑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该及时通知卖方。而一俟卖方拿出能按时履行合同的确凿证据或提供了担保时,买方就应该恢复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所以,当家具厂说明确能履约后,狮城家具行应继续履行合同,而不是撤销合同,该家具行没有单方面撤销合同的权利。”所以,家具厂并未构成预期违约,而狮城家具行单方面违约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履行提货和支付货款的合同义务。

6.平安险.保险利益

中国利达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德国卢布尔亚那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以 CFR 价格条件向卢布尔亚那公司购买一批特种鋁线。利达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保险人永安保险公司投了海洋运输货物“平安险”。该特种鋁线需要办理进出口许可证。利达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尚未取得货物的进口许可证时得知,货物在途经马六甲海峡时货船沉没,货物全损。 利达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持经卢布尔亚那公司空白背书的指示提单和保单向永安保险公司索赔,永安保险公司以利达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货物出险时没有保险利益为由拒赔。

问:

(1)对未进入我国海关监管区域的货物尚未办理进口许可证是否构成非法进口?

(2)如果构成非法进口,是否利达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就丧失了法律承认的保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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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3)若货物是由于海上的恶劣气候造成损失,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答:(1)本案运输中的货物仍在公海领域,未进入我国海关监管的区域,甚至该批货物最后不一定进口。从理论上讲,利达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可对指示提单进行背书转让,比如,在货物进入中国海关监管区域之前,将货物背书转让给他人。没有进口就不可能构成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因此,把运输途中的,在公海上的货物定性为“非法进口”是不妥当的。

(2)承担了货物的风险就对该货物具有保险利益。虽然在货物出险时利达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没有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也不丧失对货物的保险利益。如果利达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非法进口,对其可以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这种处罚是行政管理人对其相对人不符合行政管理法律规范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货物没有被全部没收的情况下,相对人原先被法律认可的对物的利益关系不因罚款处罚而丧失,对货物的所有权关系或承担货物风险的法定义务不因这种处罚而消灭。行政处罚本身并不否定相对人与物形成的法律关系。故认为利达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货物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是不妥的。

(3)若为部分损失,平安险不包括。

7. 法令不是不可抗力

有一份CIF合同于当年8月订立,由阿根廷港口装运一批冷冻牛肉到鹿特丹。合同规定当年10月至11月份交货。但当年10月15日阿根廷宣布:从当年11月1日起,除非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该类冷冻牛肉的出口。同时又规定:对于在该法令公布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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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订立的合同,可以给予10天的宽限期。事后,阿根廷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停止装运货物,并主张取消合同。买卖双方发生争议。

问:卖方是否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停止装运货物,并主张取消合同?

答:卖方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停止装运货物,并主张取消合同。

因为,虽然禁令或管制行为可以作为不可抗力来解释,但是,当年10月15日阿根廷宣布禁止该类冷冻牛肉的出口的法令并不是立即生效的,而是从当年11月1日起才开始实行。从宣布到实行相隔15天左右,加上该法令宣布前订立的合同给予的10天宽限期,实际上卖方有25天左右的时间准备交货,卖方完全有可能.有机会履行合同。但卖方没有合理的利用这些机会,尽最大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或义务,只能说明卖方以禁令为借口,意图解除合同,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这种情况下,不应允许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停止装运货物,取消合同。

8.综合性案例

1990年10月,中国某专业生产巧克力的食品公司根据其生产巧克力的计划,与专业从事粮油食品进出口贸易的A公司订立一购销合同,要求A公司供应生产巧克力的主要原料棕榈油和可可粉。A公司接受订单后即与美国B公司订立进口棕榈油和可可粉的合同一份,货值USD200,000。合同约定以CIF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食品公司所在地某港口,收货人为食品公司,并采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食品公司作为收货人在该合同上副署。合同订立后不久,A公司即委托C银行按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开出以美国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同年11月25日,C银行收到美国D银行转来的全套交易单证。与此同时,A公司与食品公司得知货已到达目的港,食品公司遂与承运人打通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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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保函提取B公司发来的全部货物,结果只有可可粉,未见棕榈油,食品公司无法生产巧克力。食品公司即要求A公司即通知C银行拒付全部货款。C银行经审核认为B公司交付的全套单证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在规定期限内将货款全数付出。随后将付出的货款从A公司帐户上全部扣除。但B公司以后一直未发棕榈油。为此,食品公司依据原合同约定向A公司提出索赔。A公司即以B公司单据欺诈为由要求冻结信用证。经审核认为此案不符合冻结条件,故不再采取冻结措施。A公司只得向当地起诉,要求C银行承担棕榈油的货款损失和其向食品公司赔付的损失。

问:

(1)本案中食品公司.A公司.B公司.C银行.D银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

(2)A公司对C银行的起诉是否成立?为什么?

(3)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注:中国与美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答:(1)本案中:①食品公司与A公司之间是国内购销合同关系;②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③A公司与C银行之间是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委托关系;④B公司与C银行之间是受益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关系;⑤C银行与D银行之间是开证行与通知行之间的关系;⑥食品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最终用户与供货人之间的关系。

(2)A公司对C银行的起诉不成立。因为C银行作为开证行,其责任是根据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要求审核B公司所交单据,在单证一致.单单相符的情况下,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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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完全符合UCP500的规定。

(3)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本案应这样处理:

首先:B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有权宣告合同无效,或要求B公司补交棕榈油,并要求B公司给予损害赔偿。

其次:如A公司主张宣告合同无效,A公司有权自己补进货物(棕榈油)。补进货物的差价损失应由B公司承担。B公司已收的棕榈油货款应退还A公司,同时应承担A公司相应的利息损失。

再次:对于食品公司向A公司的索赔,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完全可预见,而且该损失也是由B公司的违约行为所引起,故A公司向食品公司赔付的损失也应由B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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