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年以下的留在看守所服刑,其他的分轻重刑送到上海青浦监狱、宝山监狱或者周边省市的监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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