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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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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主体错误;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的期限;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协议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不给劳动者补偿;

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一、没有经济补偿的竞业有效吗

1、签订的竞业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协议也是有效的,但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三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协议。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约定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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