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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265条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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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集体所有的财产一般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企图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集体财产的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其负责人在作出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决定的时候,财产受到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撤销该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五条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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