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适用附加刑

适用附加刑

来源:华拓科技网

法律分析: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适用附加刑就是单独适用上诉附加刑。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适用。这里的“可以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