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对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果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管辖
不服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一般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方当事人一方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要怎么办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的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对工伤仲裁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仲裁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如何避免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有下列解决途径:
1.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解决。
3.仲裁。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