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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宣传工作方案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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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打造文明和谐、环境优美的形象,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和把握环治工作是民生工程、形象工程、素质工程的重大意义,全力打好环境综合治理“组合拳”,强力推进以治尘、治堵、治脏、治乱、治噪为重点的“五治”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整体提升环境面貌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综合运用管理、执法、市场、宣传等手段,整治环治工作顽疾,实现管理止滑促升、上档提质。

  2.全民参与,联手联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大力发挥管理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齐心协力打赢环治攻坚战、阵地战和歼灭战。

  3.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积极探索环治管理社会化服务机制,大胆运用市场手段增加环治投入,有效破解环治投入瓶颈。

  4.引导,曝光问责。结合依法治镇,大张旗鼓宣传先进、曝光反面典型,自觉接受媒体、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强综合实效。

  二、总体目标及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效遏制“五乱”反弹回潮,根除治理顽疾,实现无交通堵塞,无扬尘污染,无卫生死角,无占道经营,无噪声扰民。

  (二)重点任务

  1.治堵。主要任务:统筹规划实施禁停区、限停区及停放区,加强街面巡控,严管重罚乱停放、乱掉头,督促遵守行车、停车秩序。派出所牵头负责,交管办、居委会等配合。

  2.治尘。主要任务:从源头上整治脏车、泥车上路。居委会牵头负责,交管站、建管站等部门配合。

  3.治乱。主要任务:治理占道经营、游商游贩、骑门摊点;整治破损店招店牌及乱堆放垃圾;整治广告乱象及“牛皮癣”;整治农贸市场秩序、卫生等;整治修车点占道修车、乱堆码材料、乱扔垃圾、乱放废弃物、油迹污染。居委会牵头负责,工商所、食药站、交管站等部门配合。

  4.治脏。主要任务:加大街面和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力度;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及时清运;及时清理路边泥沙、石块;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办公区域及楼院卫生整治,逗硬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居委会牵头负责,镇级各单位配合。

  5.治噪。主要任务:整治广场、工地、经营门市、娱乐场所、车辆等噪声扰民。居委会牵头负责,建管等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明元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李明山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实行“辖区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认识负责本职工作,落实具体人员,任务到时段、到点位、到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逗硬奖惩。镇在社区场镇管理费预算资金外单列2万元,对社区居委会进行环治绩效考核,对其它村在公共运行经费中预留0.5万元作为环治考核经费,以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附考核细则和奖惩办法)。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按照《镇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标准,重点对街道社区、公路沿线卫生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半月一次检查通报排名、季度考核奖惩兑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方式,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对日常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好的,尤其是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村社,将对相关的责任人按照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绩效考核、组织处理等办法严格问责。

精华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为抓好“综治宣传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切实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营造良好的氛围,根据《关于认真做好综治宣传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平社综1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做好“综治宣传月”宣传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局支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胡海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宣传重点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干伍建设;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改善民生、化解“民怨”等。

  2、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绩、新典型和新经验。

  3、推进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三、宣传形式

  1、宣传画册和宣传资料宣传。利用赶集期间发放劳动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相关和法律法规。

  2、宣传标语宣传。制作悬挂2幅以上“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3、宣传栏宣传。综治宣传月期间,在政务公开栏张贴综治宣传相关宣传资料。

  4、集中宣传。由局办公室安排,利用周二周五例行学习时间,大全局职工大会上学习县综治办、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文件精神。

  5、手机短信宣传。充分利用局办公室拥有的短信群发平台,编发“平安建设”宣传短信3条以上,对象为全县人社系统职工和部分服务对象。

  四、时间安排

  5月

  五、工作要求

  1、各股(室)、必须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宣传工作,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和上街集中宣传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否则将视同旷工处理。

  2、加强督促检查。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在全局进行通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精华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__届一次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县委、县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县委、县主要领导的安排,决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本次督查,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追加措施,确保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时间安排

  6月21日至6月28日。

  三、督查的重点事项

  (一)党建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部、县委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二)《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11号)。

  (三)州县实事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11号)。

  (四)全县45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4号)。

  (五)全县产业发展进展情况(责任单位:产业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乡镇)。

  (六)“三大战役”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旅游局、县建设局)。

  (七)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信访局、综治办、安监局及各乡镇、各部门)。

  (八)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督查沿渡河镇、溪丘湾乡、东壤口镇、官渡口镇。组长:谭祖锋,成员:覃业东、张孝勇、税锋、侯培军、张世元,车辆:办、交通局各1台。

  第二组:负责督查信陵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组长:薛昌斗,成员:黄本槐、税世春、向真典、王先银、刘传俊,车辆:县委办、党校各1台。

  第三组:负责督查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组长:谭显爱,成员:向秀忠、高云、向贤明、谭明平,车辆:办、财政局各1台。

  第四组:负责督查县直相关部门。组长:陈正顺,成员:单大礼、汪义柏、谭本华、王祖迁、贾锐治,车辆:政协办、发改局各1台。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对督查事项的书面情况汇报。

  (二)对照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查看资料并实地检查。每个乡镇以随机抽样的形式抽查3个村,每个村2个组。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到现场了解。

  (三)各组督查内容有交叉的,分头督查,互通情况,督查结束后共同汇总。

  (四)督查组现场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委督查室、县督查室。

  六、督查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督查的重点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将各项工作详细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建议,结合巴政办发[]27号文件要求,形成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网报县委办秘书科(联系人:谭先吾)、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田祚立)。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要一并提交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和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二)督查工作专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严禁不深入实际,闭门造车,弄虚作假,确保督查结果真实。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本组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8日前报县委办、县办汇总。县委办侧重汇总党建工作情况、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办侧重汇总《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州、县十件实事完成情况,45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产业发展进展情况,“三大战役”进展情况。

  (三)严肃纪律。督查工作专班工作时间内禁止饮酒,不准和出入娱乐场所。各单位抽调人员要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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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应对恶劣天气对全县造成的严重影响,积极配合全县开展的抗冻救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救灾的强大声势,为夺取抗冻救灾的全面胜利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外宣氛围。经研究,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抗冻救灾宣传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全县抗冻救灾工作宣传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宣传重点

  为使宣传工作达到声势大、内容丰、形式新、效果显的目标,要重点加大以下几方面内容的宣传。

  1、重点宣传县委、县为夺取抗冻救灾工作全面胜利制定的各项举措;

  2、重点宣传全县各行各业在抗冻救灾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

  3、重点宣传各有关单位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的各项举措;

  4、重点宣传各级领导、党员干部开展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情况;

  5、重点宣传县交警、交通、供电、供水、市政、环卫等职能部门为实现“九保一平安”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6、重点宣传受灾群众团结一心、互帮互救过程中发生的感人故事。

  7、重点宣传各地积极帮助群众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好的做法和感人事迹。

  三、工作要求

  1、县广播电视台要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开辟专题专栏,合理安排人员,重点报道全县抗冻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2、县(进贤之窗)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全县抗冻救灾工作情况。

  3、县人劳局街心花园电子屏幕要及时发布气象、交通、路况、市场供应等方面信息。

  4、县文联摄协要组织人员深入到抗冻救灾工作的第一线,开展专题采风活动,拍摄大量反映全县抗冻救灾工作的图片。

  5、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相应制定出本单位的宣传方案,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每个单位要指定一名信息员,及时上报本单位开展抗冻救灾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

  报送地点:县委宣传部外宣办;联系电话:

  电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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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努力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AQI)持续向好,在全面总结“APEC”会议和“抗战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改善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持续向好为目标,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建立科学分析、预警及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推进主城区大气环境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显现成效。

  二、实施范围

  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范围以东二环西侧奥钛新能源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中心,北至北洺岸,南至南二环路,东至永峰公路,西至西三环。涵盖了市工业园区、镇、康二城镇、北安庄乡、午汲镇、西土山乡、大同镇、上团城乡8个乡镇;涉及市环保局、交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工信局、国土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质监局、气象局等14个职能部门。

  其中,Ⅰ级区域北至邯武北线、南至邯武快速路、东至永峰路、西至东环路;Ⅱ级区域向北扩展至北洺岸,向南扩展至南二环,向西扩展至西环路;Ⅲ级区域向西扩展至西三环(营玉公路)。

  三、控制重点

  (一)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工业高架点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SO2、NOX、CO、PM2.5、O3和厂区无组织扬尘;

  (二)东二环、南二环、北环路、邯武北线、永峰路、邯武快速路、东环路、西环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CO、NOX、O3和无组织扬尘;

  (三)建筑施工、裸露土地、煤场、精粉货场和其它散装物料堆场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和无组织扬尘;

  (四)原煤散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焚烧秸秆、油气品质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及挥发性有机物;

  (五)石灰厂、石料厂、球团厂、铸造厂等其它工业企业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和无组织扬尘。

  四、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环保”环境监管原则,坚持管治并举,在突出抓好Ⅰ级区域大气环境精细治理和常态管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对污染源的科学分析,分级扩展管控范围,快速精准联防联控,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

  五、任务分工

  (一)市工业园区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Ⅰ级区域范围属工业园区管理范畴的项目施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逐项目、逐地块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洒水抑尘、物料苫盖、绿化保洁等工作,特别是土方作业、渣土运输等环节要重点突出,强化管控,切实防范施工扬尘污染。

  2、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地区1公里裸露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对已经列入规划长期未开发建设的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苫盖,同时,进行洒水、雾化作业,有效减少裸露地面无组织扬尘污染。

  3、组建专职队伍,配备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对Ⅰ级区域内东二环(邯武北线交叉口至聚隆矿业段)、邯武北线(清化中队至中山大街段)、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至东环路段)、东环路、武邑路(北环路至兰村大桥段)和园区道路实施常态化洒水、清扫抑尘作业。在冬季结冰期,根据气象条件适当减少洒水作业频次,加大机扫频率,切实防范道路扬尘污染。

  4、对邯武北线两侧及辖区内其它散装物料堆场货场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严控散装物料扬尘污染。对手续合法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环境整治,限期完成棚化厂房、喷淋雾炮等环保治理工程,并合理安装车辆自动清洗装置,确保进出车辆全部苫盖到位,防止带尘上路;手续不合法的,由工业园区牵头,限期搬迁或依法予以取缔。

  5、配备雾炮车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200米空间范围内,实施立体雾化降尘作业,并根据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科学合理增加雾化作业频次。

  6、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禁任何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行为。

  7、会同市发改局在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村庄,优先推广使用洁净型煤。

  8、会同市环保局对园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治理。

  (二)市环保局

  1、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最新排放标准,对标邢台德龙钢铁等先进企业,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深度综合治理。

  2、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以工业园区周边燃煤锅炉治理为突破,对主城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治理。

  4、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预测和预警研判,为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5、对各有关乡镇、各相关部门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牵头组织召开定期会商会议。

  6、以十日为周期编制空气质量信息专报,及时将AQI指数、降尘数据、综合排名、预警建议等信息报告市。

  7、会同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它低空源污染排放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市交运局

  1、将原有交通扬尘治理6个固定检查站点调整为武邑线东环入市口、邯沙线入市口、南二环与刘西线交叉口、邯武快速与东二环交叉口、邢都路西环南入市口、邢都路杜庄岗入市口,并将4个流动巡查中队增至8个流动巡查中队,确保车辆苫盖率达100%,严控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泄漏、碾压产生的扬尘污染。

  2、突出强化源头监管,把短途倒转不苫盖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规范秩序。

  3、强化国省交通干线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Ⅰ级区域内路段增加清扫频率,视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4、对重点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及时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两侧边沟的积土、渣土。

  5、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在一个月内进行修复。

  (四)市住建局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主城区范围内在建施工项目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

  2、强化城区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主城区重点道路常态化保洁作业,增加清扫频率,视自然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3、对主城区运输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进行专项治理,推广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确保按照指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4、对主城区露天烧烤、垃圾焚烧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五)市交警大队

  1、在邯武快速路、东环路、南环路设置禁止载重车辆通行标志;东二环、邯武北线(含北环路)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路段全线禁停,车辆保持行驶畅通,严查无故滞留行为;在奥钛新能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厂区口设置禁止调头标志;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管理交通信号灯,提高车辆通行率,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怠速停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监测数据的影响。

  2、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情况,晚10时至次日早6时对东二环、南二环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道路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分时段限行交通管制。

  3、严禁任何无证无牌机动车、黄标车、拖拉机、三马车进入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

  (六)市工信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石灰、铸造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重点企业做好限停产工作,有效降低生产负荷。

  (七)市发改局

  1、参照市主城区“煤改气”做法,优先安排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有条件村庄引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燃烧低空排放污染。

  2、主城区范围内率先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炭;把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实现洁净型煤全覆盖。

  (八)市冶金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选厂、钢渣厂、铁精粉货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精粉货场进行专项整治。

  (九)市煤炭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有证洗煤厂、储煤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洗煤厂、储煤场进行专项整治。

  (十)市安监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采石场、石料加工厂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一)市国土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制砖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二)市商务局

  在完成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治理成效;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燃油违法行为,坚决关停取缔非法油品销售供应站点。

  (十三)市质监局

  在主城区入市口配合市、交通、环保等部门设置煤质快速检测站点,严防高硫、高挥发劣质煤进入;对主城区用煤大户开展煤质监测,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炭行为。

  (十四)市财政局

  合理调配列支财政资金,为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提供资金保障。

  (十五)市气象局

  对气象及污染物扩散条件进行预测,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数据。

  (十六)其它有关乡镇

  参照工业园区任务要求,做好各自辖区内的联防联控相关工作。

  六、联防联控扩展实施条件

  在突出重点,切实抓好Ⅰ级区域常态管控和精细化治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分析、预警研判,当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联防联控实施范围扩展至Ⅱ级或Ⅲ级区域,并结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办字〔20__〕38号),强化有关防控措施。

  (一)以10天为周期,经过分析研判,预计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市位居后五名或全省后十名及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改善率等指标时;

  (二)按照市大气应急联合行动指挥中心启动应急指令时;

  (三)根据气象条件,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条件时。

  (四)当AQI大于150、小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Ⅱ级区域;当AQI大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4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或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Ⅲ级区域。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组成的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指挥中心,主任由崔耀鹏担任,副主任由郭向军、吕现生、申立保、王向荣、王梅担任。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申立保同志兼任,负责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的推进协调、会商研判、督导落实等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和市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实施人和信息员,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对辖区、分行业开展进一步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特别是Ⅰ级区内的施工场地、裸露土地、堆场货场、道路保洁、企业治理等重点管控措施,要做到标准明确、流程规范、责任到人,真正实现常态化管控和精细化管理。

  (三)专项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将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合理列支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买、日常经费保障,并按年度拨付至市环保办;专项经费由指挥中心(市环保办)审批后,根据各部门任务概况,按程序审批拨付;各部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挪用,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定期会商评估。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会商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10天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聘请专家结合空气指数变化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阶段工作针对性调整和部署。印制工作专报,将各单位工作开展、督导发现的问题及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降尘量数据及时报告、市。

  (五)强化协调联动。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牵总调度作用,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和联防联控各项工作。各有关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应急管控。市环保局要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及时预测,及时向指挥中心提供有关数据;指挥中心根据预警研判,统一调度各单位,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力求通过应急措施,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指数得到有效控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方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七)严格执法监管。各相关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标准,切实做好分管辖区、分管行业的环境监管工作。环保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在做好四大行业环境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对示范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确保问题迅速整改到位,要运用科技手段,安装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对有可能造成自动监测站指数变化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记录在案,严查重处。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作用,牵头组织和配合好重污染非法小企业的依法取缔工作;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管环保”作用,在抓好分管行业环境整治的同时,强化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

  (八)严肃责任追究。参照、市《关于印发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邯字〔20__〕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及空气环境质量领域的环保、交运、住建、交警、工信、国土、安监、煤炭、冶金等部门和市工业园区等乡镇进行考核奖惩,并根据我市空气质量在省、市排名情况和工作实际,启动问责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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