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工商部门如审查发现发起人中有未成年人,一般会拒绝登记。
其理由在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不足以处理公司设立相应事务。
而且,未成年人的财产状况和支付能力堪忧,不具备相关责任能力。
另外,他们对公司发起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更不可能判断市场风险和机遇,认为其不适合充当发起人。
一、公司法对发起人具有哪些特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公司法对发起人规定了以下特殊要求: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设立登记及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发起人发起并签定设立协议。
二、订立公司章程。
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四、办理公司设立前置审批。
五、出资验资
六、申请设立登记。成立公司需要批准的,应在批准后90日内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七、登记发照。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即告成立。
三、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1、发起人就公司设立行为须承担的资本充实责任;
2、发起人就公司设立行为须承担的出资违约责任;
3、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须承担的连带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4、发起人对公司须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七十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