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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轮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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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轮值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轮值制度

为使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民主,考评工作更加透明、公正,本着中心的管理、考评工 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窗口的建立

值班窗口由进驻部门

(单位)工作窗口按月轮流担任

(月值班窗口安排见附表),每月安排4个窗口 担任值班,由窗口负责人任值班员。

二、 值班人员职责

1、 负责检查窗口工作人员执行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及开展“规范、优质、高效、廉洁”服务情况 。对于违规违纪、擅自离岗、聚集聊天、网上游戏等现象,以及在行政服务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不 文明等行为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并做好记录。

2、 维护行政服务大厅正常的工作秩序,尽力化解窗口与窗口之间、窗口与办事人员之间出现的 矛盾。

3、 督促大楼保安员、保洁员履行职责,协助中心对大楼安全设施的检查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 报告。

4、 协助中心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5、 参与中心组织的工作检查及每月“红旗窗口”的考评与量化工作。

6、 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 值班要求

1、 值班人员应佩带值班标识上岗,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每天对行政服务大厅巡视二次以上,对 值班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2、 对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处理。

3、 值班人员因事不在位时,应及时向中心监督

(投诉)科报告,并指定专人代为履行职责。

4、 对于值班窗口未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中心将给予批评,且该窗口当月不得评为“红旗窗口 ”。

四、 本制度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月值班窗口安排表

每月排列在第一位的值班窗口负责集中检查的召集、汇总和协调工作;检查可采取集中和分散的形式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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