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市房地产管理局、市物价局联合组成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法律依据:
《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 一、对涉嫌煽动集体涨价、恶意炒作房价的业主,由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约谈当事人;房产管理等部门暂停其办理相关二手房网签手续,并采取其买卖住房等措施。对未经 法定程序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房价指导类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经查证,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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